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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航北京—温哥华航线特惠促销运价[¥2600],往返[¥3700] |
适用期限:01APR08-08AUG08(以航班始发日期为准)
东航北京经上海中转至温哥华航线特别促销运价
1、适用日期:2008年4月01日—08月08日(以航程第一国际段旅行始发日期为准)。
2、适用范围:东航乘运北京经上海中转至温哥华的单程、来回程、缺口程的旅行。
3、运价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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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 线 |
舱位 |
单程价格 |
往返价格 |
回程OPEN |
改期费 |
退票费 |
有效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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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-上海-温哥华 |
经济舱S |
3650 |
4300 |
不允许 |
1000 |
2000 |
一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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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-上海-温哥华 |
经济舱T |
3300 |
4000 |
不允许 |
1000 |
2000 |
一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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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-上海-温哥华 |
经济舱W |
2600 |
3700 |
不允许 |
1000 |
2000 |
一个月 |
注:回程在08DEC07-25DEC07期间订座舱位只适用NFD运价中L舱(含)以上运价,可与去程开放的适用舱位1/2RT组合使用。
4、 订座规定:国内段(PEK-SHA/PVG-PEK)订“ K”舱,国际段按运价表规定执行。
5、运价组合:以上特价可与东航国际运价RM7021、RM7022及美加线相关促销运价组合使用,组合后的运价限制条件按最严格的规定执行。
6、折扣:儿童与成人同价,婴儿按公布运价的10%计算。
8 中途分程:不允许在SHA中途分程,填开客票时应在SHA前打X。
9、客票变更:(1)按以上运价销售的客票如需改期,除按运价表中收取相应改期费外,更改后的日期须在此促销价的适用期限内,否则按退票处理。
(2)去程和回程改期费按运价表中执行,每次收取1000元;如改期和升舱同时发生,取其高者。
10、退票
按运价表中规定收取相应退票费,其它相关退票规定参照国际运价RM7021文件 执行。另外:
(1)只使用了国内段,应扣除相应的PEK-PVG段Y运价,同时收取相应的退票费,退还余额。
(2)已使用部分国际段的客票,应扣除所适用的单程价格,并收取相应的退票费,退还余额。
(3)只剩国内段的客票,不得退票;